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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技師學院職業技能等級 認定工作管理辦法(2022版) |
[發布時間:2022-08-15 16:16:37] [閱讀次數:2067次] |
根據《遼寧省社會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遼人社規〔2021〕1號)、《關于同意營口技師學院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函》(2021年6月24日)、《遼寧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遼就〔2022〕16號)等文件精神,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并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車工、銑工、鏜工、磨工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二、認定依據 現行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三、認定等級 職業技能等級一般分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五個級別。 四、申報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學徒期滿。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 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 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 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5.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 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6.如申報工種條件與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匯編不符,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匯編為準。 五、認定內容和方式 (一)認定內容 1.職業能力。重點考核本職業及崗位相關必備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技能人員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實際工作能力。 2.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重點考核技能人員遵守國家法律和企業規定,崇尚誠信、正直進取、敬業專注、精益求精、創新務實、團結協作等情況。 3.工作業績。重點考核技能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業績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完成產品質量的情況。技師、高級技師還包括完成主要工作項目、現場解決技術問題、技術改造和創新等方面情況,以及傳授技藝、培養指導徒弟等方面情況。 (二)認定方式 1.認定考核。采用理論知識、技能操作考核和論文答辯等方式組織評價。 2.考評結合。采取理論考試、實踐操作、業績評審、業績展示等方式,對不同類型技能人才采取不同方式進行評價。 3.業績評審。依托工作現場,由已核準備案的工作專家組建考評專家組,針對工作過程開展考評,通過制作產品等過程中體現的職業素養、操作水平等,評價認定技能業績評審結果。 4.競賽選拔。經過備案的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選手,由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管部門按規定直接認定技能等級。 六、受理報名 報名受理對象分為個人報名和團體報名。報名須符合相應職業(工種)《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申報條件,以自愿為原則,選擇評價機構進行申報。 (一)個人報名提交材料: 1、《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個人評價申請表》(附件1)一份; 2、照片:申請人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張,同版電子版照片,以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尺寸比例3:4,單張小于200KB; 3、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士兵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港澳臺居住證、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4、《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申報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附件2)一份。 (二)團體報名提交材料: 1、《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團體評價申請表》(附件3)一份; 2、《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團體報名人員名冊》(附件4)一份; 3、照片:申請人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張,同版電子版照片,以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尺寸比例3:4,單張小于200KB; 4、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士兵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港澳臺居住證、港澳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申報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附件2)一份; 6、培訓材料(線下培訓:要提交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內容和教材、授課教師信息、授課視頻、培訓學員簽到表等能證明每個學員完成線下規定學時的材料;線上培訓:要提交培訓平臺地址及每個學員的后臺培訓進度記錄,附件5)一份。 個人或團體報考技師(二級)及以上級別的職業(工種),綜合評審需采取審閱申報材料、綜合評審等方式進行評議和審查的,需按要求填報《技能人才評價審批表》(附件6)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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